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 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1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督办函〔2021〕60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为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分工
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组织全校数据的采集、校验、审核、上报等工作。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责任部门负责分管相关数据和文本材料的采集、录入填报和调整等工作,确保数据和文本材料准确、完整、规范、并按时完成。协作部门负责按各责任部门的要求提供和调整具体数据和文本材料。
二、工作任务
学校此次填报的质量监测数据表格涉及7大类监测数据表和工科类专业情况补充表,共73个,相关表格的指标解释、内涵说明及填报要求以及变化情况,详见《2021年数据填报指南》(附件1)和《2021年状态数据库指标变化》(附件2)。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于2021年11月15日之前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上按时完成数据填报工作。各部门具体工作任务见《金沙集团1862cc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附件3)。
三、统计时间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具体参考指南中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财务、图书、教改项目等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21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四、工作流程与进度安排
(一)工作准备与数据采集(9月28日-10月17日)
1.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数据任务的具体内容,学习《2021年数据填报指南》(附件1)、《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用户操作指南》(附件4)。
2.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为各责任部门建立了《金沙集团1862cc2021年数据平台数据填报账号及初始密码》(附件5)。
3.各责任部门登陆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网址:http://udb.heec.edu.cn),修改初始密码,查看数据格式和指标要求,多数表格需使用采集系统数据导入模板(EXCEL格式)进行填报(《2021年数据填报模板》见附件6),以便规范格式,顺利通过数据校验。
4.各责任部门向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申报不能填报或特殊情况说明的表格,填写《金沙集团1862cc2021年数据平台数据填报质量监控表》(附件7)。对于学校没有开展的工作或无法填写的表格,由负责该表填报的责任部门出具情况说明,加盖部门印章,由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校领导签字后,报送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经批准后,该表格可不填报。
5.各责任部门按数据任务和要求收集数据,准备电子和纸质材料,两种形式材料的内容必须一致。
6.各责任部门对初步确定的数据和文本材料,应提交主管校领导审核同意,纸质和电子材料应于10月17日前提交给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二)数据录入(10月18日-11月5日)
1.首先进行基础数据表的填报。基础数据表中的数据因为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须优先填报录入系统中。具体填报顺序如下:
(1)10月18日前,相关责任部门完成“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的数据填报,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2)10月19日前,相关责任部门完成“表1-4-1专业基本情况”、“表1-4-2专业大类情况表”,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3)10月20日前,相关责任部门同时填报“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2教职工其他信息”、“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7-1本科实验场所”。
2.10月21日-11月5日,各责任部门在协作部门配合下完成其他表格的数据填报,并依序完成填报工作。
(三)审核和上报数据(11月6日-11月12日)
1.11月6日-11月9日,完成数据审查核对、协调修改工作,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2.11月10日-11月12日,向教育部数据平台提交数据。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负责
数据采集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采集,各二级学院协助配合提供数据,由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统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数据采集工作,要落实数据质量责任制度,按照“自下而上,归口负责,上下结合,责任自负”的方式进行,确保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精心组织,确保质量
为确保数据采集质量,本次采集实行责任到人、分级负责的工作模式。所有提交数据、表格、文本必须经责任部门第一负责人审核,确保客观准确、真实有效、无一遗漏,否则不进入下一步采集程序。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为圆满完成该项工作,相关部门应树立集体意识、大局意识、合作意识,本着对学校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神,切实加强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按时保质保量做好本次数据采集工作。
六、其他事项
1.《金沙集团1862cc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通讯录》(附件8)是各单位报送的人员信息,如有人员变动,请联系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修改。同时,请各单位联络员及时加入数据填报工作QQ群(群号:638780766,群名:2021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群),以便开展相关工作。
2.未尽事宜,请联系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评估科,联系人:孙发有,联系电话:13138239266,邮箱:486395501@qq.com,办公地点:三水校区办公楼515室。
附件:
1.2021年数据填报指南
2.2021年状态数据库指标变化
3.金沙集团1862cc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4.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用户操作指南
5.金沙集团1862cc2021年数据平台数据填报账号及初始密码
6.2021年数据填报模板
7.金沙集团1862cc2021年数据平台数据填报质量监控表
8.金沙集团1862cc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通讯录
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