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等文件精神,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对全校2021届本科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专项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各二级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二、评估内容
评估的内容包括毕业论文(设计)组织管理工作、毕业论文(设计)撰写的规范性以及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等方面。
三、评估依据
1.《金沙集团1862cc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金沙集团1862cc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广工商院发〔2018〕171号);
2.《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和过程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工商院教发〔2020〕75号);
3.《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查重检测及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广工商院教发〔2021〕19号)。
四、评估时间
2021年9月22日—10月22日。
五、评估工作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评估专家组
组长:张 辉
副组长:易亚军 王益玲
成员:乔希民 李春植 肖进勇 吴东泰 吴兰萍
邹芳红 张宏武 林银花 赵小锋 莫天生
高荣发 唐晓燕 黄仁刚 曹远明 崔永奇
康小曼 梁志涛 曾一帆(按姓氏笔画排序)
及校外专家5至8人
评估专家组严格按照标准、实事求是、公正公开、注重质量、注重管理的原则,对各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并按照《金沙集团1862cc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评价表》进行量化评分。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估工作小组
组 长:各二级学院院长
副组长:二级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
成员:由5-7人组成
评估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工作。
六、评估方式与过程
采取校内评估与校外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院自评(9月22日—10月10日)
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文件要求,对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并提交“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以学院为单位)和“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表”(以专业为单位)。上述两个材料将作为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工作的主要依据材料。鼓励各学院在自查过程中,充分展示创新举措、工作特色和工作亮点等内容。
(二)校外专家评估(10月11日—10月17日)
校外评估以专业为单位,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分别随机抽取2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送校外专家进行评估。
(三)校内专家评估(10月18日—10月22日)
校内评估以专业为评估单元,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组织校内评估专家对从全校2021届本科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中随机抽取的10%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专业综合评价和教师指导情况综合评价。(具体抽调名单另行通知)。
(四)检查结论及反馈
校内评估专家和校外评估专家将按照《金沙集团1862cc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价办法》和学校有关规定,对各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综合评价,给出最终的评估等级。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向各学院反馈评估结论及校内外评估专家意见,各学院应认真听取校内外评估专家意见,并按有关要求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地整改。
七、评估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应真实、全面;
(二)各环节的工作进度安排应严格按计划执行;
(三)各二级学院应于10月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
(2)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统计表;
(3)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情况汇总表;
(4)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以学院为单位);
(5)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表(以专业为单位);
(6)2021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
上述材料提供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交至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办公室(三水校区行政办公楼516室),电子版发送至804212388@qq.com。
2.管理过程材料
(1)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申请表;
(2)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意向表;
(3)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4)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5)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变动申请表;
(6)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7)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表;
(8)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交叉评阅表;
(9)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
(10)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11)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情况记录表;
(12)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定稿。
上述材料要求全部提供纸质版材料,以专业为单位,并严格按照上述顺序装袋提交备查。
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