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专业必修课试卷专项评估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检查和评价我校本科专业必修课程考试试卷质量,进一步强化教学过程管理与监督保障,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专业必修课试卷进行专项评估,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所有专业必修课程考试试卷。
二、评估内容及依据
评估内容:试题质量、试卷评阅、试卷分析、试卷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试题命题是否规范,在试题题型、题量、难易度、命题范围、题目的综合性和思考性、卷面分值分布、卷面排版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
2.教师评阅评分标准是否科学、合理、规范,阅卷质量是否严格、公正、无误;
3.学生成绩分布是否合理,试卷分析报告是否认真、科学、对教学及教学改革有促进作用;
4.考试资料是否保存完好、整齐,有关资料是否符合学校要求,并按学校要求归档。
评估依据:《金沙集团1862cc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暂行办法》(广工商院发〔2019〕18号)、《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命题工作的通知》(广工商院教发〔2021〕42号)
三、评估方式和日程安排
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9月22日-10月10日)
各教学单位对所负责保管的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所开设的专业必修课试卷情况进行全面、认真地自查。在自查基础上,形成本单位《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期末考试试卷自评报告》。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试卷自查的基本情况(范围、数量、工作步骤和方法等)、总体质量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报告应于10月10日前纸质版交至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办公室(三水校区行政办公楼516室),电子版发送至804212388@qq.com。
第二阶段:校评阶段(10月11日-10月17日)
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组织教学督导,从各教学单位2021-2021学年第二学期所开设的专业必修课程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试卷进行检查评估。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10月18日-10月31日)
校评结束后,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向各教学单位反馈评估结论及意见。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校评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对试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对于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试卷质量是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各教学单位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按照学校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和试卷评阅、归档的有关要求,严把试卷质量关,实事求是地对本单位的试卷进行认真的自查自评;
2.《试卷自评报告》是学校重要的教学档案及本科教学评估的依据,请务必按本通知规定认真撰写,按时提交;
3.各教学单位送交学校抽查的试卷,应按照规定统一存放,并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关归档材料,具体检查时间、抽取名单另行通知;
4.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试卷检查的整改工作,及时将试卷检查情况通报给相关教师,完成整改。同时配合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完成整改情况的抽查工作。
5.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办公室联系
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