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和体育类术科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1-19 点击数:

关于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和体育类术科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艺术类和体育类术科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改革,统筹做好我省艺术类和体育类术科统考工作,优化术科考试工作流程,更好地维护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公平公正,我省对2019年艺术类和体育类术科统考有关工作作进一步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艺术类术科统考

(一)实行广播电视编导和舞蹈术科统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5号)要求,2019年起,普通高校广播电视编导和舞蹈类专业招生术科考试实行全省统考。考试要求按《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广播电视编导术科考试大纲》和《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舞蹈术科考试大纲》执行。

1.广播电视编导术科统考时间:2019年1月12日;考试地点:华南农业大学。

2.舞蹈术科统考时间:2019年1月23日-27日;考试地点: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

(二)美术术科统考

1.美术术科统考时间:2019年1月12日。

2.2019年起,美术术科统考考试组织工作由各地市招生办(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安排在各地级市以上政府所在地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

3.2019年起,美术术科统考的《素描》《速写》和《色彩》三个科目全部实行计算机辅助评卷。

(三)音乐术科统考

音乐术科统考时间:2019年1月10日-22日;考试地点: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

(四)美术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要求

1.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以及其他不分省计划面向全国招生的本科院校,美术类(含美术学和设计学)专业(雕塑、摄影、书法学和中国画除外)、舞蹈类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我省招生可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或在我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

2.其他分省计划的本科院校,美术类(含美术学和设计学)专业(雕塑、摄影和书法学除外)、舞蹈类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院校所在省份招生只认可省统考成绩的,在我省招生也必须统一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不得再在我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在院校所在省份实行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的,原则上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在院校所在省份没有实施省术科统考的,可直接使用我省术科统考成绩,或在我省统考合格的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二、体育类术科统考

体育术科统考时间:2019年1月10日-22日;考试地点:广州体育学院。

三、术科统考缴费

2019年起,艺术类和体育类术科统考报考费与高考报考费一同交纳,实行网上交费。广播电视编导术科和舞蹈术科统考报考费按照《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考生费收缴方案的函》(粤考院〔2014〕166号)音乐术科统考收费标准执行,每生200元。艺术类考生音乐术科统考和美术术科统考不得兼报。术科考生艺术类术科统考和体育类术科统考不得兼报。

各市教育局要根据今年艺术类和体育类术科统考的优化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完善高中学校高三年级学生的教育教学安排。请各市招生办(考试中心)、有关高校招生办加强与本市、本校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做好2019年我省艺术类和体育类术科统考各项准备工作,并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相关考生应知尽知。各市教育局、招生办(考试中心)要及时将有关事项通知辖区内的中学和考生。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

(信息来源:广东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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