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补充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3-06 点击数: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增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通知》(粤教考〔2016〕6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考务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6〕169号)要求,现就2017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明确如下: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2017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目考试的成绩,是否用于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文化素质”成绩录取依据由高职院校自主决定。

二、中职毕业生报名参加2017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目考试,视同普通高中生,只可报考2017年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进行分类招生的高职院校。根据《关于印发< 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粤教考〔2008〕28号)要求,考生须根据自己高考意愿选择报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或物理、化学和生物科目并取得1个C和2个D以上的成绩。尚未取得以上资格的考生,须在本次报名的同时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或物理、化学和生物科目中按照高考志愿选取3门参加考试并获取相应等级。

三、请各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点在报名确认时务必做好中职学校报考学生的答疑解惑工作,提醒中职学校报考学生须同时兼报其他3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组合或物理、化学和生物组合)。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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