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1862cc课堂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广工商发〔2023〕333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引领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建立“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长效机制,发挥好课堂教学作为人才培养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中心环节,直接影响着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各类课程教学之中,贯彻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原则,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提升课堂教学管理水平。
第三条 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对顺利完成课堂教学负有主要责任,要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保持教师应有的尊严;学生是受教育者,应自觉服从教师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尊重教师,主动开展创造性学习,积极配合教师圆满完成课堂教学任务。
第二章 课堂教学准备
第四条 教学大纲编制。课程负责人应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编写课程教学大纲,明确课程教学目标、教学任务、教学要求及考核方式等。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教学大纲的规定。
第五条 教学进度安排。教师应对照教学大纲,结合授课学生知识储备和知识水平,制定教学进度,合理安排教学进程,明确学生的学习任务和学习要求。
第六条 授课内容设计。教师应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要求,紧密结合社会发展,持续更新授课内容。教学内容应当正确严谨、容量适当、重点突出,要及时跟踪学术研究和科学发展前沿动态,将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
第三章 课堂教学实施
第七条 发挥育人功能。教师是课堂教学第一责任人,应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深入发掘所授课程的思政元素和育人价值,在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过程中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增强育人合力,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的有机统一。
第八条 明确教学要求。教师在课堂讲授中明确介绍课程性质、教学目的、教学进度、教学方法、课程考核及评价方式、课外辅导安排等,让学生充分了解课程情况、明确学习目标和内容。
第九条 规范课堂讲授。课堂讲授应紧扣课程教学大纲,要全面把握课堂教学的深度、广度,做到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注重因材施教,能根据课程需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课堂讲授语言应准确、规范,严禁长时间不合理播放视频或让学生在课堂上自学。
第十条 改进教学方法。教师在课堂上应善于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重视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方法和创新能力。不断改进教学方式与方法,注意采用启发式、参与式、讨论式、交互式等教学方法,加强师生互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教学效果。
第十一条 注重课后辅导。教师应根据课程性质合理布置作业,为学生提供适当的参考文献目录。同时,合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妥善安排辅导、答疑、作业等环节,延伸课堂的时间与空间。
第十二条 强化学习评价。教师应科学设计课程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通过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完善学生学习过程检测、评估与反馈机制,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第十三条 加强教学反思。教师应及时总结、反思,阶段性分析学生学习的效果(学习积极性、知识的掌握、能力的提升等),深化课堂教学研究,不断提升教学能力、教学水平,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第四章课 堂教学纪律
第十四条 严格遵守职业操守。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严格遵守宪法、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坚守政治底线、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违反宪法和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有损教师形象的言行以及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等言行。
第十五条 教师课堂纪律要求。教师在课堂上应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按以下规定自觉遵守课堂教学纪律:
(一)按照课程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下课,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不得缺课、停课、擅自调课,无特殊原因,不得调课或更换教师、教室。如确需调课或更换教师、教室,应当按照调停课有关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二)上课时,应当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得体,教态大方;用普通话教学(外文授课除外);不得在课堂上吸烟、进食;不得在课堂上推销商品或从事商业活动;非教学需要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
(三)鼓励教师因课制宜,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课堂教学,但要与板书有机结合;多媒体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时,要坚持用其他方式讲课,不得停课或让学生自习。
(四)要维护课堂教学秩序,对缺勤、迟到、早退、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的学生及时劝诫、批评教育,要注意方式方法,不得打骂或侮辱学生。
第十六条 学生课堂纪律要求。学生要把学习作为首要任务,自觉遵守以下课堂学习基本要求:
(一)按时上课、下课,不得迟到、早退、旷课。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获得批准。非教学需要或未经教师允许,不得在课堂上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做与课堂学习无关的事情。
(二)课堂上应当衣着整洁,举止得体。保持教学场所安静有序,不得谈笑喧哗,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在教学场所抽烟、进食。要爱护公物,保持教室整洁,不得故意破坏教学场所设备和设施,不得随意丢弃垃圾。
(三)尊敬师长,遵从课堂教学安排。在课堂上认真听讲,勤做笔记,主动思考,积极参与教学互动。
(四)学生应当加强自主学习,勤于探索,勇于研究,按时保质完成学习任务,将课堂学习和日常学习积累有机结合,注重将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创新创业活动,养成批判思维,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五)学生有权对教师违反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的行为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对课堂教学有意见,可以通过当面陈述或其他正常渠道反映,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教师进行人身攻击。
第五章 课堂教学质量保障
第十七条 学校实施课堂教学督导制度,分别成立学校、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组,采用常规、随机、重点督导等方式对课堂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各教学单位应在本单位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课堂教学纪律教育,建立良好教风、学风,使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到严肃课堂教学纪律的重要性,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金沙集团1862cc校院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健全本单位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课堂教学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处理本单位教师和学生在课堂教学纪律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课堂教学评价体系,采用学生评价、领导评价、督导评价、同行评价等多种方式对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教师违反课堂教学纪律,构成教学事故的,依据《金沙集团1862cc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各教学单位应及时处理教学责任事故,一旦发生教学事故,教学单位应立即上报相应教学管理部门,不得隐瞒。
第二十一条 学生违反课堂教学纪律,构成违纪的,依据《金沙集团1862cc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未构成违纪的,由学生所在学院批评教育。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3年12月12日起施行,原《金沙集团1862cc课堂教学管理实施细则》(广工商院发〔2019〕37号)废止。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